

| 有关《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通知 | |
| 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于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关闭。 为方便广大我司主机用户及配合各地通信管理局的检查工作,我司从即日起开始为所有主机用户免费代办非经营性站点的相关备案。 具体在线操作流程如下: 1.通过会员号与密码密码登录www.onlinenic.com/chinese 2.在虚拟主机相关服务的 虚拟主机备案中寻找对应的主机 3.点击主机右侧的备案进入填写该主机的相关信息(若信息需要修正,也可在此更改) 整个代办备案工作将截止于4月5日,请您及时登陆页面进行填写. 35互联(中国频道)客户服务中心 2005年3月23日 |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工作机会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支付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闽B2-2006002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