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代理商资质审核紧急的通知 | |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司将配合CNNIC认真贯彻执行该文件的精神。现应CNNIC要求,需于2010年1月1日前,协助所有国内域名代理商完成域名代理机构备案工作。请广大客户给予高度的重视并积极的配合。 请广大代理商客户于2009年12月30日前提交以下全部的备案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加盖公章的《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原件。点击下载《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 2.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上面需盖有效年检章)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面需盖有效年检章)复印件, 建议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域名代理资格申请凭证”。 3.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含ICP证、ISP证或IDC证(上面需盖有效年检章),或获准开展域名业务的工信部批文,建议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域名代理资格申请凭证”。 4.承办人本人亲笔签名的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是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面), 建议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域名代理资格申请凭证”。 材料提交方式: 1.相关材料确保清晰扫描或拍照后,请在2009年12月30前将资料发邮件至我司,邮箱地址:120@china-channel.com。 2.请于2010年1月5日前将《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原件邮寄至我司,邮寄地为:厦门市观日路8号渠道部收。 如您未能按时完成相关申请材料的提交,获得CNNIC的备案ID,2010年1月1日起,您将不能从事英文国内域名销售业务,不能为终端客户提供英文国内域名注册服务;2010年1月9日起,您将不能从事中文国内域名销售业务,不能为终端客户提供中文国内域名注册服务。 望广大客户能够积极配合此项工作,为我国互联网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做出努力。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若有任何问题或建议,欢迎您及时联系我们。 再次感谢您的配合! 中国频道 2009-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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