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中国频道的信任和支持!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工信部电管[2009] 672号文件要求中关于“域名注册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结合CNNIC于2010年1月14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已注册域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告》,即日起我司将对2009年12月14日上午9时前注册成功的国内域名开展全面的清查,以确保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具体清查工作安排如下:
- 请于2010年1月28日前及时登录中国频道运营系统自行核对、修改域名注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以确保域名注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有效。
- 请于2010年1月28日前将域名持有人的身份证明资料上传至我司初审。
证明资料:
若域名持有人为法人组织,请提交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注册联系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建议均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域名的凭证”。
若域名持有人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请提交域名注册联系人亲自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个人注册,则域名持有人必须与注册联系人为同一个人), 建议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域名的凭证”。
上传方法:
登录中国频道运营系统→点击左边列表中的“域名类”→“国内域名审核列表”→点击对应域名的“上传”按键,进入上传页面,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 对证明资料不合格或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域名,CNNIC将按照《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 对注册用户未提交身份证明资料的域名,我司将根据CNNIC的通知陆续限制域名解析。
- 书面证明资料经CNNIC审核合格的域名,注册信息将处于serverUpdateProhibited(注册局禁止更新状态)。后续若需变更域名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域名注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等),注册用户均另外提交申请,申请方式待CNNIC进一步通知。
《
关于做好已注册域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告》望广大客户能积极配合、高度重视,避免因此给您造成损失。若您无法按本通知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由此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我司将不承担责任。
若有任何问题或建议,欢迎您及时
联系我们。
非常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祝您工作愉快!
中国频道客户服务中心
201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