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感谢您对于国内域名代理机构备案工作的积极配合与关注,就我司此前发出《关于代理商资质审核的紧急通知》,现补充通知如下:
1、目前我司仍在积极的协助广大代理商客户提交代理商机构备案申请,请广大代理商尽快将申请及证明材料提交至我司,以便我们及时协助代理商客户向CNNIC申请,帮助广大代理商客户最终取得代理机构备案ID。代理机构备案申请流程详见《关于代理商资质审核的紧急通知》。
2、即日起有取得代理机构备案ID的代理商客户方可开展国内域名业务;未取得代理机构备案ID的代理商客户不得开展国内域名业务,同时不得在您运营的网站上挂出任何国内域名的运营信息。
望广大代理商客户能够积极配合此项工作,为我国互联网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做出努力。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若有任何问题或建议,欢迎您及时联系我们。
再次感谢您的配合!
中国频道
2010-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