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文通用域名转移注册商通知 | |
尊敬的客户: 根据信息产业部有关规定,CNNIC要求所有在2000年1月至2000年11月期间,直接在CNNIC注册中文通用域名的注册用户,需要选择新的注册服务机构,将所注册的中文.CN和中文.中国域名进行转移.中国频道作为通过CNNIC认证的有权办理转移手续的注册服务机构,现已开始接受转移申请! 为保护您的权益,中国频道提醒您及时将您的中文.CN和中文.中国域名转移到中国频道并进行续费。转移流程: 1、www.onlinenic.com/chinese 会员登录-->中文通用域名-->中文通用域名转移注册商;或: www.china-channel.com 会员登录-->域名管理-->中文通用域名转移注册商; 2、在该页面输入要转移的中文通用域名-->点击"确定"。 我公司收到您的转移申请后将及时到CNNIC为您的域名办理转移及续费。 中国频道业务中心 2003年6月25日 更多信息,请参阅: http://www.cnnic.net.cn/ruler/2003060401.shtml http://www.cnnic.net.cn/cdns/cdnsfaq.shtml http://www.cnnic.net.cn/cdns/cdns-userfaq.shtml http://www.cnnic.cn/cdns/cdns-mailclient-manual.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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